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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0-04-03 15:45    浏览:    来源:     【字体: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重庆市教委和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2019-2020学年春学期延迟开学准备,保障校内教学组织有序,保证各专业学生有课可学,学业不延迟,现制订延迟开学期间教学工作方案。

一、开学相关工作

(一)根据市教委统一要求,2020年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在没有得到学校明确通知前,学生不要提前返校。

(二)补考和缓考工作将在正式开学后进行。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补考和缓考的同学,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三)开学阶段进行的重修选课工作,将在正式开学后的正常周次进行安排,请相关同学关注开学后的通知。

(四)毕业班同学,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实习教学安排和教学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在线教学

(一)总体要求

延迟开学期间,各系(部)依据本学期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课程资源,落实开展在线教学的主体责任,以多种形式开设覆盖全各类课程,做到教师离校不离教,学生停课不停学,既要保证学生有课可学,又要保证课程学习质量。

(二)在线教学方式

1.基于在线课程平台开展在线教学

利用超星平台开展在线教学具体见关于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在线开展教学工作的通知渝资环院教〔2020〕3 号文件)2月24学校在校生准时开展在线教学。31扩招学生开展在线教学各系做好组织、督促、培训工作,课程组积极做好开课、过程管理、学生在线学习组织与辅导工作。

2.不适宜线上教学的课程安排

对于延迟开学期间不采用在线课程平台和其它平台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任课老师须在周末或暑假期间集中面授补课,以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

(三)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1.各(部)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在线教学工作,和教师联动,协助任课教师基于QQ、微信、超星平台及其他工具创建在线教学班,在群里及时发布课程教学大纲、课件、校外在线课程链接、作业题及其他学习资源,并开展线上讨论、辅导、答疑及其他教学活动。

2.为保证在线教学秩序,避免课程冲突,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原则上从2月24日开始,按照春学期课表时间进行在线授课。

3.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课堂教学的相关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利用在线教学平台和在线班级群,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引导学生建立战胜疫情的信心,确保在线教学安全稳定有序。

4.实施在线教学期间,教师应组织学生线上签到,并将学生学习情况纳入平时成绩考虑范围,包括听课、演示、讨论、回答问题、课后作业、测试等环节,分数占比由教师自行确定,并提前告知学生。

5.教务每周通过学习平台监控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情况,各(部)督导适时开展在线教学活动监督,确保在线教学质量。

(五)其他

对于不适合开展在线教学的体育课、实践课等,由相关部制定并上报教学方案另行通知。

三、实践实习教学安排

延迟开学期间,相关师生应有计划、有步骤、因地制宜地就地开展实践教学工作。

(一)毕业论文(设计)

1.2017级毕业班学生需要提交论文(设计),通过网络、微信、QQ、电话、短信等方式与指导老师保持正常联系,展开线上交流,保证论文(设计)写作工作能正常有序完成。根据《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鼓励学生通过创新创业项目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疫情防控期间,全体毕业生不得擅自提前返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过网络开展,并按各具体时间进度和要求执行,不延期且不降低质量要求。指导教师可充分利用超星、智慧树等教育部公布的22个平台资源获取文献资料开展研究,在学生各自所在地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进行在线沟通交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的调整工作。教务处和各院(系)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时调整和具体安排。

(二)顶岗实习

根据教育部及市教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我校毕业班学生的校内外顶岗实习工作在正式开学前一律暂停(具体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的补充通知》渝资环院教【2020】2号文件)。各系做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以通过模拟实习、远程实习等形式指导学生修完实习学分,并于3月1日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四、教务工作安排

1. 补考、重修选课工作、毕业审核、毕业证发放将按学校通知开学时间的正常周次安排进行。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请关注教务处的主页和院(系)相关通知。

2. 部门实验、实践类课程将适当调整,将根据通知的返校时间另做安排。

3. 正式开学后,因疫情不能按期返校的同学,可以将情况及时报告给所在院(系),院(系)会做好协调和上报工作;其补(缓)考、重修等事宜,学校将个案处理,力控对同学学业不造成影响。学生因疫情所缺课时不计入旷课统计。教务处将为因疫情未能按时到校的同学做好服务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与院(系)和任课教师一起制定帮扶措施,帮助学生尽快补齐所缺课程内容,教务处和院(系)也会及时发布相应信息。

 

                           教务处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