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加强校园管理的通知》渝资环职院〔2020〕13号、《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渝资环职院〔2020〕1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对2017级学生实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位实习指导老师通过电话,实习软件等工具联系学生,按照学院文件要求掌握学生情况,统计学生实习单位分布情况;
2.2017年级同学实习单位在湖北省境内的,暂不前去实习,由学生本人及系部在本市内联系其它实习单位;
3.2017年级同学实习单位在重庆市及其它省份的,原则上暂时不前往实习单位实习,个别确因实习单位要求前往单位实习的,并在确保安全并经得父母同意的,经指导老师联系实习单位,摸清情况后,所在系部领导同意后方可前往单位实习,并报教务处备案。
4.实习过程中须做好疫情防疫工作,每日向实习指导老师和辅导员书面报告实习和疫情防控情况。
5.各系每日统计更新学生实习情况,包括实习地点、实习单位、身体状态基本信息。
教务处联系人:李茜茜
教务处
2020年1月28日